投资顾问协议甲方(聘任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获取相关投资信息,以促进投资业务的拓展,乙方在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信息获取上有丰富的背景资源
故甲方有意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负责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标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签订本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1
1提供投资建议,投资参考、理财规划建议等;1
2为甲方介绍投资项目信息、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1
3投资方案的设计;1
4推荐并协调产权经纪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1
5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1
6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第二条投资要求投资标的以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项目为主
第三条委托期限3
1委托期限共,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投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2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投资目标或者仍需要投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4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4
2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协助;4
3应对乙方推荐项目或合作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融资方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4
4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投资决策,其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4
5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方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4
6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费用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