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社会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服务产品,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依托,区政府确定在区、街、居建立统一规范的为民服务平台。现就开展为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大服务力度的要求,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打造科学规范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总体目标。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网络、制度“七到位”的要求,有效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到20XX年底在全区构建起市、区、街、居四级网络互联、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为民服务平台。二、机构建设(一)设立区综合性服务中心。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依托,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将各项为民服务职能纳入中心统一管理,打造全区综合性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审批、为民服务、监督投诉职能,建立健全区、街、居三级为民服务体系。(二)设立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现已建立的各类为民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加挂“××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劳动保障、计生、低保等工作。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兼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所第1页共4页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对已经设立窗口的可继续保持现有人员不变,需要新开设窗口的或现有人员不足的可从街道办事处对口科室人员中调剂使用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级部门对工作人员数量有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为民服务中心行政上接受街道办事处领导,业务上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三)设立社区、行政村为民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为民服务站,加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子,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确定1-2名同志主要承担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工作。所需人员可以通过开发大学生就业岗位、招聘社工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委会(村委会)为民服务站业务上接受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管理。该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设置。三、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一)场地建设。按照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在交通便利的位置合理安排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场所,实行开放式、窗口式办公。各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要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服务场所和30平方米以上的档案室,设置多功能接待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临街一楼的服务大厅。对目前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办公服务场所,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着力、逐步予以改扩建或易地重建,确保在20XX年底前达到建设目标。(二)设施配备。要实行统一标识牌(标识牌附后),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和咨询服务电话等,提供信息服务查询、群众办事、等待休息等相关服务设施。服务窗口应注明窗口名称,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有照片、姓名、职务等信息的工作牌。办事大厅设置监督电话和便民服务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三)进驻工作。要统一设立培训、就业、养老、退管、医保、监察、计生、残联、慈善、低保、城市管理、司法调解等服务窗口,并根据需要设立综合窗口、临时窗口,办理临时性、季节性、阶段性工作。随着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结合实际,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及时调整、第2页共4页增加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各个窗口具体工作职能、工作流程以及人员数量等由街道办事处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协商确定。(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建设纳入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总体安排,积极整合人社、计生等专业资源,努力实现为民服务中心信息系统与各专业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