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公布限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昨天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五类,对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做了明确限定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省级机关,正司级不超过30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
市级机关正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24平方米
县级机关正职不超过30平方米,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装修应构造简洁、庄重实用,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高于20度,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低于26度
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房有了新标准市县两级正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提高;新建项目不得配建大型广场、公园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首次明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标准更明确,首对食堂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进行界定原国家计委1999年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后,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办公用房的功能与过去相比有较大的变第1页共3页化
新版标准贯彻落实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