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的投票权分析摘要:新出台的亚洲基础投资银行(aiib)投票权分配机制,在基本满足决策需求的同时,也有诸多隐患存在
本文通过梳理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亚洲开发银行(adb)三大国际金融组织的投票权发展历程,总结国际金融组织投票权分配机制的成功经验:针对亚洲基础投资银行(aiib)投票权分配机制的弊病加以分析,提出相关可行的建议以及中国在其中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投票权;国际金融组织;经验;建议对策20XX年中国提出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aiib”),筹建工作一路颇受关注,其投票权如何分配也关乎到aiib的成败
20XX年在京签订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确定了使aiib投票权分配机制: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100万股,每股票面价值10万美元;域内外成员出资比例为75:25,重要事项需75%以上表决权赞成;成员的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以及创始成员享有的创始成员投票权组成
每个成员的股份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aiib股份数,全体成员平均分配基本投票权,其占总投票的12%,每个创始成员拥有600票创始成员投票权
按现有各创始成员的认缴股本计算,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
06%,位居第一,这意味着中国将在aiib中拥有一票否决权,然而,新成员的加入势必会稀释中国的投票权,随着aiib正式运行,更多不可预知的挑战等待着中国和aiib去面对
一、世界银行(以下简称“wb”)的投票权发展历程(一)wb现行投票权分配机制1
法定资本为100亿美元,全部资本为10万股,每股的票面价值为10万美元
入会时,每一个会员国自动拥有250个基本投票权,除此之外,每认购10万元增加一个投票权,认购额由申请国与wb协商并经董事会批准
对于重大事项,至少需要85%以上的赞成票
第二阶段wb投票权改革完成后,wb前5大股东国分别为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