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2009-02-25发布2009-02-25实施电镀余量预留标准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Q/21EJ1
3-2009Q/21EJ1
3-2009变更记录序号章条编号改前内容改后内容13
4a)实际镀层厚度低于8μm的壳体零件尺寸(公差≤0
04尺寸除外);b)公差大于0
06mm的插针、插孔及前、内、后套等接触类零件尺寸
a)实际镀层厚度低于5μm的壳体零件尺寸(公差≤0
04尺寸除外);2表15μm≤δ≤8μm铜基体不留余量不留余量不留余量非铜基体Aa+2δb+2δLa-2δb-2δ5μm≤δ≤8μmAa+2δb+2δLa-2δb-2δAa+0
015La-0
015b-0
01Aa+0
015La-0
015b-0
013表2见表中刷黄部分4表3见表中刷黄部分IQ/21EJ1
3-2009前言为了明确须表面涂覆零部件表面涂覆前除螺纹外尺寸控制,规范机械加工工艺编制及表面涂覆前尺寸检验,保证零部件各尺寸表面涂覆(以下简称电镀)后符合产品图样要求,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产品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产品发展部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产品发展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伟
发放单位:标准化、质量保证部、制造与运营管理部、成件部、针孔分厂、壳体分厂、塑压分厂、热表分厂、模具分厂、高频分厂、采购专家团IIQ/21EJ1
3-2009电镀余量预留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需电镀零件除螺纹外预留电镀余量的一般要求,作为零件生产制造、镀前验收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需电镀零件,包括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钢铁基体、锌合金、复合材料等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