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案例事故案例•2005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以上事故274起,其中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18起,严重事故255起,共死亡301人,受伤293人,直接经济损失6964
•在274起事故中,发生锅炉、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下称承压类设备)事故133起,死亡94人,受伤211人,直接经济损失4065
64万元(其中“土锅炉”事故18起,死亡7人,受伤34人,直接经济损失144
压力容器、管道事故概述压力容器、管道事故概述•一、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含非法制造安装)引发的事故48起,占事故数(未含土锅炉和房屋起重机械,下同)的19
•二、因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106起,占事故数的44
•三、因未按规定检验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检验,致使设备存在缺陷未及时发现引发的事故38起,占事故数的15
•四、因安全附件失效或安全装置损坏引发的事故24起,占事故数的10
事故原因事故原因特别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事故分类事故分类事故分类事故分类较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