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连锁酒店分店安检-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篇品质与安全管理部2010年01月新闻2010年年初以来,上海消防总队各支队继续开展辖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冬季防火安全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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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1月6日下午,崇明消防支队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足浴场所内部消防设施是否好用,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灭火器配备是否充足,安全门、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1月4日至6日,浦东消防支队六大队兵分3路对辖区42家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进行滚动式专项排查整治
从检查汇总情况来看,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缺少疏散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上锁、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破损等隐患,少数单位监控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未经消防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不高
•1月7日上午,奉贤消防支队联合奉贤区文广局对辖区文物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断规范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