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程标准下讲授与探究关系的处理王信从2005年开始,新课程标准在全国正式全面实施
无论是教材还是教学的各个环节都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上,可以说现阶段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令人信服的标准,大家都在进行着尝试
本文从讲授与探究关系处理的角度谈谈教学中的一些体会
讲授式教学是教师通过语言、板书向学生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的教学方式
它的优点是很明显的:把前人长期获得的知识在有限的时间内转化为学生的认识
对知识目标的落实比较有效
但是它的缺点和弊端也是很明显的:教学是老师的“一言堂”,一堂课都是老师在讲,学生只有听的份,它不利于师生的互动,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不利于师生的交流,更不利于学生的创新性思维的培养,对学生能力的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
探究式教学是一种学生自主探索科学规律作为活动线索的教学方式
它能增强自主探索意识、发展科学探究能力、对所探究知识的理解更深刻
当然也有局限性:一是花费的时间必较多,另外知识容量不大,使教学任务不易完成
在教学中要充分认识两种教学方式的优势,克服传统教学过分偏重结果的倾向,重视科学探究,相互渗透,从全面的课程目标视角实现优势互补,每种方式都关注全面的课程目标,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的全面发展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知识目标,注意阶段性目标和终结性目标的差别,不要一步到位
新课教学和复习、第一轮和第二轮复习的目标是不一样的,高考目标不可能一次性到位
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心智技能水平)和其他素质:工具(语言、数学、图形)、实践体验、转化意识都需要时间的积累才能提升
如果在上新课阶段就通过大量的练习来训练学生,可能短期对学生的成绩有效,但是,它会形成对学生终身发展有害的不良习惯:那就是解答新情境问题的思维是靠“回忆”而不是“分析”,能力根本得不到提升
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