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一节法的概述第二节法律的运行第三节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的含义和要求第四节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修养第一节法的概述一、法的概念和特征二、法的本质、价值三、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一、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法的概念:广义的“法”:即指人类社会具有普遍性的习惯、规则等行为准则
狭义的“法”:指私有制和国家出现以后的法
中国古代汉语“法”的古体:含义:公平、惩处、上天的意志和力量中国古代汉语中,“法”、“刑”、“律”同义灋在欧洲,法的含义英文的表述:Law兼有权利、公平、正义、规律、法则等含义,有时被理解为“客观法”(理想法、应然法)
与“主观法”(现实法实然法)相区别,后者是指人们依主观认识和意志而制定的法
——这与西方的“自然法”思想和传统有关
法的一般含义(形式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形式定义)还有其他不同的观点和表述:普遍规范论:“法律是应适用于个别事件的一种普遍规定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法是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做其他一些行动的准则或尺度
”——托马斯·阿奎那社会秩序规范论:“法律只是一种具有实在的可能性而起到特定保障所用的秩序制度
”——马克思·韦伯“法律是一种可预见的秩序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则》“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
”——管仲利益分配论:“法律是人们互不侵犯对方权利的保证
”——(古希腊)哥弗隆“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它是在进行立法、判决、执法和立约的活生生的人
它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纠纷、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生活秩序
”——(美)罗斯科·庞德(二)法的特征——将法与其它社会规范相区别的特性:1、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1)法是明确的、普遍的行为规范;(2)法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可为、勿为、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