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市局安监处杨卫东新版GMP实施工作是一项工程,涉及到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理解和消化,也涉及到制药企业在硬件、软件方面的完善和提高,时间紧、工作细、任务重
而要最后确认企业实施GMP认证是否符合要求,必须能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局组织的GMP认证
因此,在申报GMP认证前,企业应围绕GMP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求顺利通过GMP认证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两级认证——国家局负责注射剂、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药品境外检查认证和国家或地区间药品GMP检查认证的协调等工作——省级药监部门负责辖区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以外的药品GMP认证工作以及国家局授权开展的检查认证工作145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补充资料和整改时间)1、企业提交认证申请——受理中心(1个工作日)2、市局安监处进行形式审查(4个工作日)3、受理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1、认证中心进行技术审查(20个工作日)需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企业完善资料
2、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和组织实施现场检查(40个工作日)(1)市局监察室负责选派检查员(2)企业所在地分局选派1名观察员,安监处可派1名观察员(3)检查按首次会议、现场检查、结果评定、末次会议的顺序进行(4)检查组在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资料(5)认证中心收到整改报告后决定是否现场核查认证中心收到企业整改报告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评定时限顺延
(严重缺陷、主要缺陷、一般缺陷)1、符合(只有一般缺陷,或所有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证明企业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的)2、不符合(有严重缺陷或有多项主要缺陷,表明企业未能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