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ofHealthPeople’sRepublicofChina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医政司2011-4-25MinistryofHealthPeople’sRepublicofChinaPage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MinistryofHealthPeople’sRepublicofChinaPage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对不同级别医务人员使用不同级别抗菌药物资格进行限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限制使用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殊使用级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紧急情况下,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限于1天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MinistryofHealthPeople’sRepublicofChinaPage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对使用的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对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