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庭审提纲(法庭审理部分)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①查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②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如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③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④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审判长批准,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未经批准,不准发言、提问;(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将无线通讯工具调整到关闭或者静音状态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原告(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