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应符合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规定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单位:万元算例工程总概算1000以下1001~50005001~1000010001~50000费率(%)工程总概算1。51。210.8100050001000050000建设单位管理费1000×1。5%=1515+(5000—1000)×1.2%=6363+(10000-5000)×1%=113113+(50000—10000)×0。8%=43350001~100000100001~200000200000以上0。50。20。1100000200000280000433+(100000—50000)×0。5%=683683+(200000—100000)×0.2%=883883+(280000—200000)×0。1%=963(二)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亩*900元/亩=90000元。(三)研究试验费。1。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这项费用按照设计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的需要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计算.2。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1)应由文物技术保护支出中试验费开支的项目。(2)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3)应在工程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4)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四)勘测费、设计费.依据勘测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算.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另有规定外,浮动幅度为±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4.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