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性质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及本质1、含义: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维护人民的利益2、本质: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直/间选举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其负责人民产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对其负责具体行使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含义: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本质决定体现(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3、人民、人民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当家作主选举组成依法维护4、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职能全国人大地方人大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国家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切重大问题5、人民代表P115(1)产生: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产生(2)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民族政策)1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P116第一段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
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p116第一段)①地位: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②国情: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
③意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少数民族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繁荣
历届全国人大都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目前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