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二级骨科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参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制定《四川省二级骨科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四川省二级骨科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公立二级骨科医院,其余二级骨科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6章,59节287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9节287条,用于对二级骨科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33项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骨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表1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名称节条款核心条款★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523253第二章医院服务834392第三章患者安全10252641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2011626916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529511第六章医院管理11601057合计5928751533三、评审表述式(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