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青年发展意见近年来,市直机关团员人数大幅度减少,40周岁以下青年中,非团员青年所占比重逐年增大、团青比例不断下降,共青团组织体系已不能有效覆盖青年群体
为把市直机关广大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延伸团的工作手臂,构建有效覆盖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网络,团结带领市直机关广大青年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建功立业,现决定在市直机关组建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跃机关青年工作,努力构建“团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机关团青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
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党建带动的原则
机关青工委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持机关党组织的领导
在机关党组织中设青年委员兼青工委主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青年工作
2、团青结合的原则
团组织与青工委的工作目标一致,但性质有所不同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强调群众性更体现先进性
青工委是青年事务协调和议事协商机构,强调先进性更体现群众性
青工委不能替代团组织,它是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延伸,二者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青年工作
3、创新务实的原则
在青工委的组建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务求工作实效,敢于创新实践,只要有利于党政中心工作,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都可以大胆去创新实践
二、机构性质和组织设置机关青工委是由机关党组织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团组织具体运作的青年工作事务的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第1页共3页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延伸,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机关青年工作
青工委的组建基础及服务对象是本单位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下述青年均指40周岁以下的青年)
本单位、本系统青年人数达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