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国有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国有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摘要]
我国已经加入wto,面临着开放促进改革的局面
保险是朝阳产业,又是幼稚产业,中资保险业面临着严峻考验
在这严峻的考验面前,国有保险公司首要的任务是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利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室相互制衡的体制,发展中资保险事业比什么都重要,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首先进行股份化,改革产权,其次是加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上层建筑”的建设,最后是强化对内部人控制的监督,培育职业经理人成长
通过这样三步曲,才能使中资保险公司去“枷”,在市场竞争中获胜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有保险公司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
国有保险公司在应对日趋激烈的国内保险市场竞争的同时,还面临发达国家中优秀保险公司的巨大冲击
这种冲击是全方位的,既有对人才、技术、产品、管理等方面的,也有对制度和监管等方面的
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绩效的优劣是最终衡量冲击结果的标志,治理绩效的优劣取决于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科学完善
一、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所谓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即公司领导制度,香港称公司督导机制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相应的职能机构组成
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代表大会制,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有权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审核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受股东大会委托,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董事会通过议会的形式集体决策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全面领导,负责董事会决策的贯彻执行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1页共6页对于任何现代公司,股东只是个分散的群体,而公司高效率的经营又必须以经营管理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