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会风险与法律责任当前农村中,正规金融严重供给不足,从而导致民间金融撑起了农民融资的“天”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民间金融缺乏法律定位,缺少正确的引导,导致农村中金融风波不断发生
而多年来,国家也越来越认识到民间金融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和它的弊端,所以,如何能让民间金融“扬长避短”、为我所用,也就成为了当前民间金融研究的热门话题
“合会”是中国一种古老的民间信用互助形式,它通常建立在亲情、友情等血缘和地缘关系上
“合会”一般由发起人(称为“会头”)邀请亲朋若干人,(俗称“会脚”,现代也叫会员)参加,约定每隔一定的时期(每月、每季或半年、一年等)举会一次,每次收集一定数量的钱款,轮流交由一人使用,会头优先收取第一次会金,以后按次序轮流交会脚使用,以此互助的一种形式
合会种类繁多,各地称呼不同,比如,在山东和江苏北部各地称“请会”、“聚会”、“集会”,安徽、江西、湖南称“打会”湖北称“约会”,广东称“做会”,浙江称“台会”,云南称“赊会”等[1]
按照合会的目的、合会的期限、得会的方法等标准进行分类,最常见的是按得会的方法分为:轮会、摇会、标会三种
轮会是指坐次轮收的办法收会,摇会是指以摇彩的方式收会,而标会则是以竞标的方式收会
各地的合会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标会”在福建比较盛行;“摇会”、“抬会”在浙江比较盛行
20世纪80年代中前期,“会”曾经盛极一时,是江浙、福建等地区最盛行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对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浙江乐清、苍南等地相继爆发了倒会风波,2004年福安又爆发了标会“倒会”事件
案例:福安标会倒会事件2004年5月17日,XX省XX县区一个名叫李住的人因再支付不起众多小会脚的钱而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从而一场史无前例的标会“倒会”风暴席卷小城福安,短短几天,约25第1页共7页亿元的民间资本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