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主席为雷锋题词49周年纪念日,每年的3月也是全国的“学雷锋月”
50年前,一个小个子的普通中国士兵,以他⒈54米的身高、22岁的短暂人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不朽的道德丰碑
为中国人留下了最宝贵的精神财富——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是一座内涵丰富、意蕴深刻的精神宝库,以其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进步潮流、党的先进本色相契合的魅力,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成为中国人民共有的精神财富
如今,雷锋精神一次次被时代重新解读,一次次被赋予新的生命因子,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20XX年10月,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对全体政法队伍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这都是对雷锋精神的崭新阐释
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应该把弘扬雷锋精神和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让新时期的雷锋精神和政法核心价值观永远闪耀在耀眼法徽之中
一、结合岗位实际,准确把握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半个世纪以来,雷锋精神经久不衰,历久弥新,有人把她总结为“十个一”,即“一辈子”的奉献精神、“一颗心”1的“傻子”精神、“一块砖”的敬业精神、“一颗钉”的学习精神、“一团火”的助人精神、“一滴水”的团结精神、一线光”的磊落精神、“一把油”的奋进精神、“一家人”的鱼水精神、“一分钱”的节约精神
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怎样结合职能作用和岗位特征,把握和理解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
笔者认为,结合时代要求,雷锋精神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热爱党、热爱国家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这是雷锋精神的第一位,是对党、对国家、对社会主义的热爱
广大法官必须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要像雷锋同志一样,把党比作母亲,把自己的生命看成是属于党和人民的,无论遇到怎样艰难复杂的情况,都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坚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