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
02•【字号】•【施行日期】2013
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各处、室: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锻造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市委书记谢正义在能力作风建设大会上的“既要出力,又要出活”讲话精神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重大产业项目突破年”、“重大城建项目会战年”和“改革攻坚年”的中心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锻造“三宽四有”法制干部队伍,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和2014年建成法治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1、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提升服务能力
要围绕世界名城建设这一主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切实推动机关工作作风有新转变,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2、大兴真抓实干之风,提升执行能力
要围绕“改革攻坚年”的中心任务,强化项目推进,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坚持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埋头苦干,扎实工作
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要想干事,干大事,干成事,切实提高工作执行能力
3、大兴创先争优之风,提升创新能力
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永不满足,永不懈怠
要在实践中提升创新能力,善于把上级部署创造性地予以落实,争创一流工作佳绩
4、大兴清正廉洁之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