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
17•【字号】东政办〔2021〕94号•【施行日期】2021
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21年9月17日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我市“十四五”奋斗目标,提出了未来五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推动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力谱写“五个新海东”建设壮美篇章,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认识青海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牢牢把握“三个最大”“三个安全”省情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拓展“一优两高”实践内涵,以“四地”建设为引领,培育发展“四种经济形态”,积极融入“五个示范省”建设,凝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建设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创新活力、城乡统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东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
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
(二)坚持生态优先不动摇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夯实生态安全的基石,为打造青海省国际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