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理论前沿南方论刊·2020年第7期人民是历史活动舞台的中心,社会实践的真正开创者是人民群众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伟大成就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人民利益放至首位
进入新时期,我们党赋予人民至上理论新的时代内涵,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再次达到新的历史高度,这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观、群众观在理论上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突破,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充分调动人民的主动创造性,对积极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人民群众创造和推动历史是理论依据我们知道,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及其规律问题上的根本对立,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能否在理论上坚持由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在论证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马克思着重强调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中的决定性作用
从唯物史观的立场,说明历史是由人民创造和推动的,必须承认人民为中心这个核心思想,进而实现人民共享历史发展的成果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唯物主义视阈下研究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的创造作用,不仅遵循了历史的发展规律,更是遵循了历史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可以说,没有人民的创造,难以成为发展的历史
旧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相比,尽管也承认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但是他们没有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更不能从实践出发理解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
而是直观的、朴素的、狭隘的来理解人的创造性活动,具有局限性
在批判旧唯物主义的历史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最终承认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尤其是马克思把具体现实的人对生产实践活动的作用,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进而生动地阐明了人民创造历史的观点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所有人类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
”[1](P54)因为,作为独立存在的人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它的第一位表现,就是关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