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业产权改革意见为进一步调整和理顺集体林经营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造林步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为依据,以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机制为目标,动员和依靠各种社会力量参与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和其他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快绿化步伐,促进林业发展,为建设绿色迁西、生态迁西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
坚持有利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有利于增加和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2、坚持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鼓励有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以多种形式参与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平等享有承包经营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利
凡将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进行转让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坚持改革与稳定并重的原则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为依据,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防止由于政策多变和管理不到位,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和森林资源的破坏
4、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民主决策,自主确定集体林经营管理形式,自主选择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自主制定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群第1页共6页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