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28•【字号】嘉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坚持立足嘉峪关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二、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全面实施“33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即:打造“三大平台”、实施“三大工程”、健全“三项机制”、突出“四项服务”、强化“五项保障”,使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一)打造“三大平台”,实现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1.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提升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整合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资源,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完善和拓展工作触角,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2.加强热线平台建设。借助12348甘肃法网,完善全市“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法治宣传、公证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律师聘请指引、仲裁、司法鉴定申请、协调联动、综合服务、政务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综治中心)3.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建设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网上调解、法律援助受理、公证业务预约和受理、聘请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引导、申请司法鉴定引导、查询服务信息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推进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使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二)实施“三大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1.实施“法治育民”工程,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一是全面实施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能力,加快推进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重点对象普法覆盖率、法治宣传村居入户率、知晓率均达到100%。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等现代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到2035年,全市城市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建成。在报刊、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