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
28•【字号】嘉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
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坚持立足嘉峪关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全面实施“33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即:打造“三大平台”、实施“三大工程”、健全“三项机制”、突出“四项服务”、强化“五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