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通过萃取纤维法测定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本欧洲标准享有英国国家标准等同效力
30未经BSI允许,本标准不得翻版
纺织品可释放出特定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测试方法第二部分萃取纤维法测定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前言该文件(EN14362-1:2003)由“纺织和纺织产品”技术委员会CEN/TC248编写,秘书处由BSI执行
本欧洲标准必须于2004年4月前通过发表与之内容相同的文本或背书而具备国家标准的效力,与此标准相悖的国家标准须于2004年4月前废除
附录A,C和D是信息化的,附录B是标准化的
如果未实施适当的防范措施,该欧洲标准所要求使用的物质和/或步骤对健康有一定的伤害
它只提供技术适宜性并不免除使用者在任何阶段对于健康和安全的法律义务
根据CEN/CENELEC的内部规章,下列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必须执行本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范围EN-14362这一部分描述了特定偶氮染料的检测步骤,该类偶氮染料不能用于日用纺织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适用于用可萃取的染料染色的人造纤维
直接的测试方法见EN14362-1
非萃取法测定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对于某些混合纤维该标准的两种方法都可以使用
规范性参考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一些其他出版物中注明或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及条款
这些规范性引用文件在本文中适当部分被引用时,随后列明了引用的出版物名称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出版后的任何修正或更改内容只有在本标准中注明才有效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正)适用于本标准
ENISO3696,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3696:1987)ISO4787,实验室玻璃器具类—测定体积的玻璃器具—使用和测试容量的方法3概述根据2002/61/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