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发展企业服务意见本局各科室、大队、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干部大会精神,积极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环保局浙环发〔20*〕72号《关于全省环保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兰政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与发改、经贸、外经贸等经济综合部门及工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的联系,做到有招商等建设项目主动提前介入
对需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帮助企业缩短审批时限
要关心重点技改项目和重点工程,主动把握好重大项目建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等问题
对国务院、省政府扩大内需“十项措施”支持的项目和拟申请上级资金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做到即报即办
支持企业绿色信贷,对涉及企业贷款的“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办理,在企业保证环保措施无重大问题的前提下,明确企业下步整改要求和时限后,予以及时办理
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会审制度,尽早批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具体建设项目和已完成环评的整体建设项目中的单个建设项目,其环评内容予以适当简化
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缩短项目环评审批时间,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2个工作日内办结,环保“三同时”等验收监测时间由4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
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向企业做出解释,书面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
同时依照市委要求及早落实非行政许可项目进中心等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行为,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权量权,对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类第1页共3页处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