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2004年4月,加拿大审计署对政府10个部门13项服务内容进行了审计和评价,以判断加拿大政府是否为国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审计目标1、确定1996年以后政府部门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进展;2、检查政府部门是否对服务结果进行考核并报告给国会;3、检查财委秘书处是否帮助部门履行政府承诺的服务质量,是否向国会报告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进展;4、检查部门或机构是否执行了1996年的审计建议
审计范围(一)被审计部门:海关及税务局、移民局、环境局、外贸部、人力资源发展部、产业局、公园管理局、查询局、皇家骑警、统计局
(二)被审计服务内容:1、海关检查;2、税收询问;3、提供公民身份及移民有关信息;4、提供天气信息;5、发放护照;6、为海外事务提供领事服务;7、提供就业保险;8、提供老年安全及养老计划;9、提供商业服务中心的信息;10、为游客提供服务11、回答“蓝页”中的800个电话以及如何与政府联系问题;12、在城乡提供警察服务;13、各地的查询中心提供统计信息
(三)被审计的服务方式:1、电话服务;2、其他服务方式
审计方法(一)文件审查
以相关部门及机构中收集有关业绩和支持性资料,然后进行分析
分析中主要根据审计标准对这些资料进行评价
还审查了13项服务线1997年到1999年向国会上报的所有报告
(二)现场审计调查
选择服务数量较大的中心进行现场调查
(三)对照检查
利用被审计单位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或服务标准)来对照检查实际的落实情况如规定护照签发目标时间是10天,几年来他们到底用了多少天
(四)强调审计的连贯性
不满足于一次性发现问题,坚持跟踪审计
(五)广泛面谈和交谈
与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讨论,进行后续检查
(六)对相关部门检查
出检查服务线质量外,还检查财委秘书处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所取得作用(七)利用外部报告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