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
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