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20XX年5月14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正昌率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xx县、xx县、xx区有关乡(镇)、村(组),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除对xx县、凤庆和临翔3县(区)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外,其余5县由各县人大常委会自行开展检查,并上报了检查材料。在此基础上,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人民调解法实施的基本情况人民调解法第五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法自20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保障和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成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工作机构。全市共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86个,836人,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联络员制度。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XX〕85号)和《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逐步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对接的工作机制。(二)抓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把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每个调委会订阅了《人民调解法释义》、《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等学习资料,并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为契机,以各种形式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广泛宣传。xx县先后第1页共5页在各乡(镇)宣传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在《凤庆报》设专栏专题宣传5期,动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乡村、社区、厂矿、工地开展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活动,为法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三)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健全和完善了县(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配备了人民调解信息员,组建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调解等网络体系。同时,积极探索推动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调委会104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960人,人民调解组织已基本履盖全市各乡(镇)、各村(社区),有的县正在推动农场调委会、企业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等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同时,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市共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89次,计8236人。(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得到逐步落实。全市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采取“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解决人民调解经费和人民调解员报酬问题。目前,市级和临翔、永德、镇康、耿马、沧源、双江6县(区)人民政府已将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列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如xx县预算安排人民调解经费41.3万元;耿马自治县每年将人民调解经费以全县人口人均1元标准计,共28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并规定每调解成功一件简易纠纷补助20元、调解成功一件一般纠纷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助50元、调解成功一件重点疑难纠纷补助100元至300元的方式年终考核兑现。20XX年全县共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经费22.67万元;xx县幸福镇等7个乡(镇)人民政府还专门发出了《关于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补助标准;xx县有的村民委员会(社区)也安排了人民调解补助经费。(五)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制定了《xx市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第2页共5页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