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20XX年5月14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正昌率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xx县、xx县、xx区有关乡(镇)、村(组),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除对xx县、凤庆和临翔3县(区)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外,其余5县由各县人大常委会自行开展检查,并上报了检查材料
在此基础上,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人民调解法实施的基本情况人民调解法第五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法自20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保障和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成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工作机构
全市共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86个,836人,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联络员制度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XX〕85号)和《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逐步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对接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把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每个调委会订阅了《人民调解法释义》、《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等学习资料,并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为契机,以各种形式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广泛宣传
xx县先后第1页共5页在各乡(镇)宣传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