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军供站管理体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为改革的顺利发展指明了方向。军供站的管理体制必须适应这个大趋势。现行的军供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它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对保证军供任务的完成,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军供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平价物资的供应被取消,减免税优惠政策被废止。在此基础上,军供要求却越来越高,出现了此消彼长的情况,给军供工作带来新问题、新难度。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军供战线的同志,一方面应全力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另一方面,只有对现行的军供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唯有如此,才能掌握军供工作的主动权,更好地为部队服务、为战备服务。一、关于军供站性质的界定按现行的概念,军供站是地方人民政府支援过往军队的组织机构和战备设施,是为过往军队提供服务的行政机构。具体任务是保障平时、战时成批过往部队、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民工等在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中膳食、开水等的供应。根据这样的性质和任务,规定了军供站工作的宗旨是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这是军供工作的根本点,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这个宗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离开了这个宗旨,军供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点,围绕这个中心去搞改革、去开展各项工作,从而保障这个中心任务完成得更好。但军供工作发展至今,已经不是军供站工作的全部,有的第1页共6页甚至不足其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一,军供站的工作已由单一的军供保障发展到综合经营型的军供保障体系,军供站机构的性质,已经不是单一的“行政机构”所能界定,许多军供站既具有行政性质,又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具有xx企业的法人资格。这种主体性质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给军供站的改革和管理带来难度。因此,要求国家给全国军供站统一定性,或者来个“政企分开”,以便确定军供站以何种身份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确定军供站参加行政、事业、企业哪一序列的改革,按照哪一类类型来管理。这是军供站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二、当前军供站在产权关系、劳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关于军供站的产权关系产权,是指由法律界定和维护各经济主体相对于资源的归属和使用、处置以及利益的权利。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一般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是一系列用来确定人们对于经济资源使用时所处地位的社会利益关系。明确产权关系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军供站在市场经济中,要想通过有效的资源竞争、生产协作和联合经营等形式增加要素资源配置的效益,要想选择企业的承包、租赁、股份制等经营方式激励对生产要素的有效利用,要想采取收购、拍卖、折股出售、宣布破产等手段促进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等等,都必须界定(或重新明确)产权的归属问题。这样做可以优化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益,激励军供站有效地利用资源。目前全国军供站大致有三种建立方式:一是根据1965年国家122号文由铁路、交通部门根据总参军交部要求修建后移交给当地民政部门的军供站,这类军供站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三。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修建的,这类军供站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二。三是由军人接待转运站改成的军供站,全国约三十余个。这三种类型的军供站,其产权均归政府所有,这种特定的产权制度在完成了它对奠定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使命后,面临着新的产权安排。目前,我国已经选择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那么,第2页共6页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要求,对军供站产权进行重新界定,已属势所必然。传统的产权关系不明确,在名义上的所有者——人民并不能真正行使所有者的职能的同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