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指南1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指南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审批对象(必备)(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
)7审批依据(必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二)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四)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8办理条件(必备)需要注销许可证的企业9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前台受理、公示
10审批申办材料(必备)1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审查表;2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
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2
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3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211流程图(必备)12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到食药监药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