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1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审批对象(必备)(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
)7审批依据(必备)8《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9办理条件(必备)符合变更的条件10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前台受理、有必要时进行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1审批申办材料(必备)1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2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3
营业执照;4
其它与变更相关的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2
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3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212流程图(必备)313审批程序(必备)1
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向食药监提交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准备申请材料,向窗口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