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预算管理体制本章要求:1.了解:预算管理体制的沿革2.理解:预算管理体制含义3.掌握: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内容及理论依据4.熟练掌握:我国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第一节预算管理体制的沿革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预算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及地方财政各级之间的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各级预算主体的独立自主程度以及集权和分权的关系问题。预算体制是国家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实施预算监督的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它的主要内容包括:1.确定预算管理主体和级次,一般是一级政权即构成一级预算管理主体。2.预算收支的划分原则和方法。3.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4.预算调节制度和方法。二、预算管理体制的类型1.新中国成立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实行统收统支体制。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预算管理体制,主要收入集中上缴中央金库,地方开支由中央核准,统一拨付,只给地方留下少许机动财力。2.1953-1978年20多年时间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主要做法是由中央核定地方收支指标,全部收入分为各级固定收入和比例分成收入,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中央预算另设专项拨款,由中央集中支配。3.改革开放后,于1980年开始改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简称财政包干体制。财政包干体制对原来的体制有重大的突破,是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主要表现在地方预算初步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相对独立的一级预算主体。第二节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及理论依据一、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的要点(一)分级分税预算体制的主要特征分级分税预算体制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预算体制。它的主要特征在于规范化和法制化,长期相对稳定,地方预算构成名副其实的一级预算主体。一、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的要点(二)分级分税预算体制的要点1.一级政权,一级预算主体,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2.在明确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边界的前提下划分各级政府职责(事权)范围,在此基础上划分各级预算支出职责(即财权)范围。3.收入划分实行分税制。4.预算调节制度,即所谓转移支付制度。有纵向调节(或纵向转移)和横向调节(或横向转移)两种形式。5.各国的分级预算体制是适应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传统长期形成的,就体制整体而言是相对稳定的,只是集权与分权关系及其相应的调节方法可以有经常的调整。二、收支划分的基本依据1.社会公共需要的层次性公共需要的层次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从支出角度分析,按受益范围为标准区分的展次性,另一方面则是为满足公共需要提供收入来源的层次性。2.集权与分权关系第三节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一、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根据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一、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二)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1.中央固定收入。2.地方固定收入。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和共享收入。一、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三)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以1993年为基期,按分税后地方净上划中央的收入数额(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中央下划收入),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基数,基数部分全部返还给地方。同时,为了确保地方的既得利益,不仅税收返还基数全部返还给地方,而且决定1994年以后的税收返还数额还要有一定的增长。增长办法是,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如果1994年以后上划中央收入达不到1993年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