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资本主义分配第一节资本主义的工资第二节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第三节商业利润、借贷资本和地租一,劳动不是商品(没有价值和价格),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1,从所有权看:劳动是劳动力在生产中的使用(在生产中存在),在生产中归资本家所有和支配
工人无权把已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劳动”作为商品出卖,因此,“劳动”不是商品
2,从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决定看:假如“劳动”是商品,它就应同其他商品一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的价值由劳动决定,“劳动”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
这是同义反复,说明劳动不是商品,劳动力是商品
3,从资本主义本性和价值规律看:假如“劳动”是商品,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资本家就应将工人全部创造的价值(V+M)付给工人,这就否定了“赢利”的资本主义本性
如果资本家付给工人的报酬永远是其劳动的一部分(即永远不等价交换),又违背了价值规律
这都说明“劳动”不是商品,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
4,从商品的独立性看:如果“劳动”是商品,它就应该同其他商品一样,在其出卖前就独立存在
但实际上,工人的“劳动”不能独立存在,只存在于生产中,当工人与资本家在劳动力市场上交换时,工人还没有劳动,当然工人不能把尚不存在的“劳动”出卖给资本家
第一节资本主义的工资二,资本主义工资(V)的本质因此,资本主义工资(V)实质上就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货币转化形式,体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工资掩盖了工人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之间的区分)
马克思透过资本主义工资这一假象,科学地揭示了工资的本质,强调“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页)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立法程序所规定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应获得的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