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地址: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东段15号邮编:邮编:433000电话: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行何李路分理处账号:1813024209200029721联系人:电话:为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仙桃市2015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评审第三方参与评审工作。二、委托事项的主要工作内容:审核范围:1、立项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2、设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的完整性、客观性、科学性、可实现性及对应性等;3、综合考虑成本效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规范、高效;4、项目是否建立了实施中的风险控制机制及纠偏机制;三、时间要求:乙方开展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完成;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递交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委托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2、对乙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时间、质量进行督查;3、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关系,保证委托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正常开展;4、审核乙方提交的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5、对委托的事项进行验收;16、按协议规定支付委托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交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方案;2、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地开展受托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4、提交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并对提供给甲方的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5、在开展受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甲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甲方的工作组织,提供咨询服务;6、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相关数据以及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发表;7、按协议规定收取委托费用。五、费用与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的范围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大写)。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委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受托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完成受托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扣减部分或拒付全部费用。七、争议的解决委托第三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中,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终止。九、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2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