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就业与失业第七章就业与失业第一节就业概述一、就业的概念和特征(一)就业的定义关于什么是就业,国际劳工组织有一个界定:在调查周内,人们成为就业者的条件可以概括为下列几条:(1)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2)在家庭企业或农场工作15小时以上而没有报酬;(3)在调查周内有工作,但因为休假、生病或天气恶劣等,没有在岗位上进行工作
我国从统计的角度对什么是就业定义为: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社会劳动,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以满足自己及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的经济活动
根据这个定义,就业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根据这个定义,就业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劳动主体必须从事社会劳动
家庭主妇从事自家家务劳动不是就业;第一、劳动主体必须从事社会劳动
家庭主妇从事自家家务劳动不是就业;•第二、这种劳动必须要有报酬和经营收入
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无偿的劳第二、这种劳动必须要有报酬和经营收入
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无偿的劳动,如家务劳动、青年志原者公益劳动就不能算作就业
另外如社会成员动,如家务劳动、青年志原者公益劳动就不能算作就业
另外如社会成员接受社会救济,但不从事社会劳动,也不能称之为就业;接受社会救济,但不从事社会劳动,也不能称之为就业;•第三、所从事的社会劳动必须是合法的
如果所从事的是走私、贩毒等犯第三、所从事的社会劳动必须是合法的
如果所从事的是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虽然有报酬和收入,但不能视为就业;罪活动,虽然有报酬和收入,但不能视为就业;•第四、劳动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如果劳动主体的年龄低于法定就业第四、劳动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如果劳动主体的年龄低于法定就业年龄的,不能视为就业
一般规定劳动主体的法定就业年龄为年龄的,不能视为就业
一般规定劳动主体的法定就业年龄为1616周岁,当周岁,当然一些特殊职业除外,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