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劳动保护本章摘要:•劳动保护的目的在于化解工业风险,预防工业事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工业灾害的发生多是由“人”或“物”两方面的因素所引起,因此,劳动保护的立法相应地分为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以及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两个方面。•由于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性,为了体现劳动法实质平等的理念,劳动法对他们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资料:我国安全生产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每年发生各类事故约100万起,死亡人数超过13万人,受伤人数达70余万人,造成各类事故死亡的有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火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作、海洋石油等等领域,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预计2500亿元。•沸沸扬扬的伊拉克战争中,在2005年,美军和伊拉克老百姓一共死亡5000多人,在三年多的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和伊拉克老百姓一共死亡2万多人,伤残20万多人。在中国安全生产领域每年死亡人数是整个伊拉克战争三年多死亡人数的数倍。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死亡总数和死亡率均居世界第一。先进工业化国家普遍经历了从事故多发到逐步稳定、下降的发展周期•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目前全世界就业总人数为27亿人,每年因职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21万人。•研究表明:工业化初级阶段,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工业化中级阶段,事故达到高峰并逐步得到控制;工业化高级阶段,事故快速下降;后工业化时代,事故稳中有降,事故死亡人数很少。这种特点,揭示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着内在的联系。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快速增长的特定区间时,生产安全事故也相应地较快上升,并在一个时期内处于高位波动状态,这个阶段称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安全生产还与国家安全监管体制、安全法制建设、科技投入水平、社会福利制度、教育普及程度、安全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易发”并不必然等于事故高发、频发。第一节劳动保护法概述•一、工业风险与劳动保护•1、工业风险:工业社会的负产品。•(农业社会:自然风险)•工业风险与自然风险的区别在于工业风险整体上具有可预测性和可控性;这就决定了对工业风险进行法律规制的可行性。劳动保护立法就是对工业风险予以规制的重要措施之一2、工业风险转化为工业事故的条件•(1)人的因素,即生产参与者的管理或操作等方面的瑕疵导致职业灾害的发行,如违章操作;•(2)物的因素,即生产过程中生产工具、工作场所等固有的物理或化学属性等质量上瑕疵导致的风险。如放射性等。物的因素既有可发现的,也存在由于技术水准等无法发现的。3、劳动保护的概念•劳动保护,又称劳动安全与卫生或职业安全与卫生,是指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保护。OccupationalSafety&Healthy(OSH)•--保护者为用人单位,受保护者为劳动者•--保护对象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范围仅限于劳动过程•--保护目的是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二、劳动保护法的概念及特征•劳动保护法: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特征:•1、保护对象的首要性——劳动者的人身安全•2、内容的技术性和专业——控制“物”的因素•3、法律约束力的强行性——控制“人”的因素•4、适用范围的普遍性——所有的“用人单位”及所有的“劳动者”三、我国现有的劳动保护立法•(一)宪法•第42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二)《劳动法》•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三)综合性基本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四)专门性立法•1、劳动安全技术法•包括: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危险性产品材料安全、特定劳动场所安全•2、劳动卫生技术法•包括:粉尘危害防护、职业性毒物危害防护、噪声危害防护、电磁辐射危害防护和其他职业危害防护•3、劳动保护管理法•(1)综合管理法•例如,劳动保护教育、劳动保护检查、劳动保护认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