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通过招拍挂取得工业用地的项目建设的意见为适应国家土地新政的要求,在工业用地供给方式改变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进一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努力实现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一、适用范围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XX县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园区发展规划;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的项目,均适用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一)项目在首付挂牌成交价的基础上,由区财政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拨付部分经费,作为弥补项目业主前期代做的“七通一平”相关费用
财政拨付的具体标准如下:1
从项目投产后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起,区实得财力全额给予补偿,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其中,外资项目按注册外资实际到帐的时序进度确定补偿到位时间和比例
到帐后2个月内由区财政按其外资到帐比例同比例给予补偿首付地价与签约价的差额
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未能全部到帐的,不予补偿,已补偿的部分区财政予以收回
重特大项目是指经市重大项目办确认的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含“退城进园”项目)
从项目投产后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起,市、区实得财力全额给予补偿,补偿的年限为:项目总投资在2-3亿元(含3亿元)的,为3年;3-5亿元(含5亿元)的,为4年;5亿元以上的,为5年;10亿元以上的,经批准,可超过5年,一般不超过7年
经区重大办研究,报区项目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同意,可给予更优惠的“一企一策”的政策扶持
(二)对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和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的奖励办法
第1页共3页1
项目按期开工奖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50万元(视项目投资规模,由区重大办事前约定)
(1)注册资本到位50%以上;(2)交地后主体建筑物(生产厂房)在约定的时限内正式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