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管理办法及一类指标解读一类指标解读张萍萍张萍萍提纲一、评审管理办法一、评审管理办法二、一类指标解读二、一类指标解读三、工作进度安排三、工作进度安排一、评审管理办法一、评审管理办法浙卫发[2010]159号共分5章23条
分别对评审原则、等级规划、评审规则、组织机构、评审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第一条评审目的第二条评审定义第三条评审对象第四条评审原则第五条评审周期第六条组织实施第一章总则(1-6条)第二章规划与规则(7-10条)第七条等级设置与规划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分为三级四等,即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和一级医院
全省按以下比例配置综合医院按1:2:4比例原则设置中医医院按1:3:5比例原则设置妇幼保健院按1:2:3比例原则设置第二章规划与规则(7-10条)第七条等级设置与规划民营医疗机构可对照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等级评审周期评审完成后,推荐三家医院作为“三级特等”综合医院创建单位;推荐一家医院作为“三级特等”中医医院创建单位,推荐一家医院作为“三级特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单位;推荐两家妇幼保健院作为“三级特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单位
第二章规划与规则(7-10条)第八条指标设置一类指标二类指标三类指标第二章规划与规则(7-10条)第九条等级确认专家评分值为基础差额具名投票确认落选按低一等级确认,转相应权限评审委员会认定第十条与各质控中心日常考核相结合第三章组织与职能(11-17条)第十一条等级评审委员会组成卫生、财政、物价、人力社保、科技、编委办等6部门评审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和民主评议制第三章组织与职能(11-17条)第十二条等级评审委员会设省、市二级日常工作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评审委员会监督、指导第三章组织与职能(11-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