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开发商品房模式”解析西安荣华集团党委副书记张彤阳“定向开发商品房模式”是指由企事业单位和开发商平等协商,政府许可,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需求,预约开发的商品住宅
这种开发模式可以保证购房者是“刚性需求者”,而且价格能为工薪阶层所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属于保障性住房,但从法律定义上讲,又属于普通商品房
“十一五”期间,西安荣华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这种模式,在西安泾渭工业园建设了占地600余亩、开发面积59万平方米、约5000套房的车城温泉花园项目,成功解决了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以及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的4000多名职工的住房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国有大型重点项目建设
“定向开发商品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属于普通商品住宅性质,完全按照商品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建设用地、进行报批建设和销售,符合现行财税体制的要求
二是主要销售对象在建设之前就已锁定为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是销售价格和建设周期由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与开发商在开发前协商确定
四是建设标准以及规划设计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审批
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用途由政府审批确定并作为附加条件,开发商仍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但政府在幼儿园、学校、消防、人防等配套方面予以政策性支持或优惠
“定向开发商品房”模式之所以能成功地解决“为老百姓所建”和“价格为工薪阶层所接受”的问题,前提是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控制项目的综合成本,关键是找准了“双赢”甚至是“三赢”的结合点,具体分析如下:1、销售对象预先确定,能最大限度压缩销售、策划费用等项目建设前期费用
2、有利于以相对合理价格取得建设用地
3、建设标准可通过协商确定,建安成本完全可预控
4、有利于项目多渠道融资,资金成本可大幅降低
6、建设周期完全可控,有利于有效缩短建设周期
“定向开发模式”相较于“经济适用房模式的优点:一、政府可根据企事业单位的需求申报有效审查购房者身份,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