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仓社卫党发〔2014〕3号医院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规定各科室、部门:按照区卫生局党委《关于加强北辰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津辰卫党发〔2013〕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医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医院所有权力规范行使、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
经医院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如下:一、本规定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以下方面:(一)医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要工作计划;(二)以医院名义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如科室设置、调整,中层干部任免,员工聘任,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院级以上奖惩等;(三)较大额度的国有资产处置;(四)医院年度经费预决算及金额较大的基建维修、较大医疗设备购置、办公用品购置等;(五)医院重大活动,如院庆、新楼落成、搬迁,以及重要会议的安排等;(六)其他需决策的重大事项
(七)重大突发事件等的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二、重大事项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科学发展规律
2(二)民主决策
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会议研究等相结合
(三)利益兼容
重大决策应当兼顾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构建和谐医院,促进金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要求(一)重大决策最后必须经过院务会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会议议决
(二)医院各职能科室应当为医院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专业性咨询等有关服务
承办科室要深入开展决策的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公众、专家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调研报告
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医院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综合服务
(三)对涉及面广、与员工、病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事前的员工讨论和公示,认真吸纳各方面建议,并有一定试行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