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工资发放细则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规范服务的自觉性,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如下:一、医德医风考核办法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做到有诊必出,有病必接,不得推诿病人,刁难病人
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400元罚款,甚至通报批评
2、端正医疗作风,树立白衣天使形象,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品,不得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收受红包、财物,不得接受病人的宴请
违者除退还病人钱物外,追加100—200元罚款
3、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假,不出具假证明
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大病医疗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用药
凡因病情需要使目录以外药物的必须征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并签字
否则,大病医疗和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造成纠纷的由开方医生个人承担;伪造假处方、假医嘱造成恶劣影响者,除承担主管部门罚款外,医院追加处罚100—500元
5、凡对待病人态度冷漠、语言粗俗,甚至同病人及家属吵嘴打架者(无理取闹者除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处罚
因此造成医院公共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对因避免与病人及家属争执、吵闹而受到委屈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200元的奖励
6、科与科之间要密切搞好配合、互相支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7、职工之间闹不团结,甚至吵嘴打架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甚至取消当月奖金
8、护人员要佩带胸卡上岗,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违法乱纪者罚款20元
二、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1、劳动纪律(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批发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