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
30•【字号】长寿府办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
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长寿区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30日长寿区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步实施,通力协作,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体系,实现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防止餐厨垃圾进入食物链,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二、实施范围菩提街道、凤城街道、江南街道、晏家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
三、组织领导为保证长寿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长寿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主任、区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畜牧局、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教委、区卫计委、区广播电视台、长寿日报社、菩提街道、凤城街道、渡舟街道、江南街道、晏家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办事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