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地税管控力度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为强化属地税源管控力度,稳存量,保增量,实现全区综合治税属地管控的责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为属地税源企业服务,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综合治税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管控、服务作用,确保属地税源不流失,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建立政府牵头、属地为主、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属地包保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税收监管责任意识,发挥、调动属地税收管控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区域综合治税网络体系、责任体系,形成属地区域内综合治税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税源管控水平,共同营造法制、公平、有序、和谐的税收环境
二、组织机构建立区街联动的综合治税组织体系,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
区综合治税办负责指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分工,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属地综合治税工作,及时向属地及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
区工商局及属地工商所负责协助办事处收集、报送涉税信息
区国税、地税分局及属地税务所负责协助办事处收集涉税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应立足本区域,建立本区域的包保责任组织体系
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属地存量税收包保组织机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人从事此项工作,负责属地企业税收的动态管控和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社区在此项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网格化税源管控体系
社区经济干事要及时掌握、准确报送辖区内企业动态涉第1页共5页税信息,使涉税信息转化为税源及转化为税收
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属地存量税收包保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应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协助、配合属地做好综合治税工作
三、包保重点上年入区库3万元以上的税源企业、金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