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新特点与会者指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体制转换叠加、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多元化利益群体不可避免地发生竞争和冲突,诱发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
主体具有多元性、广泛性
与会者指出,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将会遇到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种种难以预料的干扰,种种难以预料的风险
在这个关键时期,群体性突发事件也可能相应增多,常见的有企业改组改制、国企解体破产、下岗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贫富差距拉大、市政建设征地、旧区改造、动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所引发的一系列群体性突发事件,另外各种劳资纠纷、经济利益纠纷、国内外敏感问题等也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诉求涉及诸多方面,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同时,参与的主体也没有固定性,通常情况下以涉稳事件涉及的主体为主
比如"三农"问题以农民为主,市政建设以动迁户为主,历史遗留问题以涉及的当事人及子女为主,"4·16"事件中青年白领和学生占了多数
因此,我们必须用多层面的立体思维,认真研究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源头,研究群体性事件中主体的诉求,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焦点具有交叉性、复杂性
与会者反映,在日常的群众信访中,从内容上可分为三种类型:参与类、求决类和诉讼类,而群体性事件的焦点和成因十分复杂,协调化解难度大
不但有民事的、经济的、文化的,同时涉及治安、行政、企业等,有时还跨地区、跨行业,少则数人、数百人,多则成千上万人
在诉求内容上的交叉性,有时会加大事件的复杂程度,如有些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由于历史遗留积案,久拖不决,越来越复杂,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
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暗中插手挑动,处心积累挑起事端,使矛盾焦点错综复杂,盘根错节,这给化解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走向具有突发性、激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