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卫生院职能切实发挥监督管理指导作用的意见为保障全县卫生系统平衡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中心卫生院辖区龙头作用,促进整体医疗卫生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中心卫生院职责1、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二院具有不可推卸的监督、管理、指导职责
2、中心卫生院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枢纽作用,确保卫生系统上下协调、政令畅通
3、中心卫生院必须及时传达卫生局下发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督导,确保各项常规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得到落实
4、中心卫生院要根据卫生局工作部署,制定辖区卫生发展规划
要及时向卫生局提供辖区内人才、设备的供求信息,以便于优势互补,发挥辖区资源技术优势
5、中心卫生院要按季度召开乡镇卫生院、二院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并按季度将辖区内所有医疗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局
6、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对辖区经营管理上的监督,避免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经济下滑,要帮助指导辖区内后进单位尽快扭转局面
7、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卫生安全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强化对安全“四防”、医疗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避免出现重大事故
8、中心卫生院有无偿承担辖区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修的职责,在医疗技术上应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单位提供无偿援助
二、中心卫生院监督、管理、指导内容要求1、切实加强对辖区的监督、管理、指导,维护辖区的团结、第1页共3页稳定以及正常的工作秩序
2、组建辖区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拿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对于存在的重大医疗安全和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上报
3、认真执行财务预警制度,对辖区医疗单位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
对往来账款要及时清理,特别是向银行(或单位、个人)借款5000元以上的,要组织职工进行讨论,并写出可行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