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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撤第三人执行直接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关系VIP免费

2024年三撤第三人执行直接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关系_第1页
2024年三撤第三人执行直接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关系_第2页
三撤第三人执行直接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关系民诉-基于《离婚协议》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实务要点分享一、案例及裁诉标准(一)案例引入原告李某与第三人罗某于1999年xx月xx日相识、恋爱并登记结婚。20XX年,两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购买了位于XX省XX市XX县区xx小区的一套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并共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XX年12月,李某与罗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涉案房产归原告李某所有,由李某继续归还房贷。20XX年,罗某向田某借款50万元,后田某起诉罗某归还该笔借款并胜诉。20XX年6月,XX县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查封并拍卖该涉案房产。李某提出书面异议后被执行法院裁定驳回。遂李某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为由,将申请执行人田某诉至法院。(二)裁诉标准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案房产是原告李某与第三人罗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该涉案房产应登记为二人共同共有,后二人于20XX年12月协议离婚,约定涉案房产归原告李某所有,且此房产一直为原告占有并使用,所欠银行贷款亦由原告分期偿还,故应视为原告为该房屋的实体权利人。而第三人罗某与被告田某的借款是发生在原告李某与第三人罗某离婚之后,故第三人罗某与被告田某的5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原告无关,且被告未能提供原告与第三人罗某之间存在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情形。故原告李某执行异议的理由成立,有权阻止执行。遂判决停止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案情详见:(20XX)冀1125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二、基于《离婚协议》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实务要点分享(一)一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需注意的实务要点第1页共4页1、提出时间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开始后、终结前提出。2、管辖法院及立案审查由执行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提起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XX〕5号)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条件,即(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2)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4、被告的确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5、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质性的”、“准物权性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夫妻一方基于《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条款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实务要点1、涉案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基于其他原因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案外异议人在不考虑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对涉案房产至少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在离婚后,基于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不仅享有对涉案房产占有、使用、收益等实体权利,且同时又享有对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的请求权。2、《离婚协议》不存在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情形。即离婚协议生效在先,早于申请执行人获得金钱类债权的时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庭审中应向法院提交民政部门备案盖章第2页共4页的离婚协议版本。3、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金钱类债权且系被申请执行人的个人债务。如在笔者引入的该案中,申请执行人田某与被申请执行人罗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属金钱类债权,且该笔借贷发生在原告与被申请执行人离婚之后,依法系属于罗某的个人债务,与原告李某无关。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律师除了核查该金钱类债权中的借条等原始证据之外,尚需调取核实法院针对该金钱类债权的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目的在于明确生效裁判文书有无将涉案房产列为案件中的指定交付物。如生效裁判文书中已将该涉案房产列为指定交付物,说明该房产可能在借贷发生时已作为抵押物并在房产登记部门登记。也即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此情形下可能离涉案房产更近、更值得保护,原告便存在败诉的风险。4、原告对涉案房屋一直处于实际(善意)占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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