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乐中学住宿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
清乐中学住宿生管理委员会,简称清乐中学宿管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清乐中学宿管会是清乐中学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住宿生管理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遵守和贯彻团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住宿生工作,培养同学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正确的生活习惯,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作为学校管理阶层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三)、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寝室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生活秩序和整洁幽雅的住宿环境
第二章选举退会第一条、清乐中学宿管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选举方式
由候选人于成员大会上作竞选演讲,全体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
第三条、如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或不履行宿管会章程者,将处以除名处理;换届选举后,上届退会人员仍享有宿管会会员权利
第四条、会员职责: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完成会内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以建设本会为己任,不得肆意宣传内部消息,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部门设定第1页共3页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文体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信息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权务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外联部:部长、副部长、副部长第六条、部门职责主席团:主席主持宿管会各项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进行下设部门日常工作,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副主席联系各部门工作,出席例会和部门会议并记录汇报存档;纪检部:下设督察队,负责生活区的纪律检查和维护等;文体部:负责组织宿管会中与文艺,体育有关的活动等,通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