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琼文明办〔2013〕6号关于在全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通知各市县、省农垦总局、省洋浦管委会文明办,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央文明委工作部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公民道德修养,形成社会文明风尚,根据省文明委2013年工作安排,现就在全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道德讲堂”建设为思想道德建设新平台,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引导群众开展修身律己活动,进行自我心灵净化,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塑造讲文明、重礼仪、诚信友爱、热情好客的国际旅游岛新形象,努力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努力形成培育、宣传、倡导道德文化的舆论氛围,实现以文化人的目的;努力形成人人省身修德、自我提升,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良好风尚,促进全省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大力倡导道德无处不在、道德人人可为的社会自觉,努力形成先进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社会氛围,深化全省精神文明建设
三、基本做法(一)围绕“四德”开展活动1
社会公德建设: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以“善”为重点
职业道德建设: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以“诚”为重点
家庭美德建设: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孩子、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以“孝”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