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步骤(最全面)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从赔偿范围与金额均有扩大,更从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了《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不足,其中工伤赔偿程序上的复杂,已经成为了工伤职工维权的严重障碍
这其中涉及到的程序是非常复杂的,不要说劳动者不了解,很多法律专业人士也未必都了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约为3个月1
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5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出现发回重新审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时6个月)1
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我们假设职工在1个月后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